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是江西省内一所民办性质的综合类型的高校。很多江西省内的高考生都希望能知晓“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2年最新的录取分数线是多少?考上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有多难?江西省内的考生究竟要考到全省多少名,才有机会被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录取”等问题的答案,本文五米高考将为大家奉上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在全国各省市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及位次排名,供大家查阅!
一、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2年在全国实行普通高考的省份的录取分数线汇总
1、文科
【资料图】
学校 | 省份 | 招生批次 | 2022年最低分 | 2022年位次 |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山西 | 第二批本科C类 | 448 | -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黑龙江 | 本科二批A段 | 412 | 15966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安徽 | 本科二批 | 502 | 35969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江西 | 第二批本科 | 497 | 33618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河南 | 本科二批 | 488 | 54646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广西 | 本科二批 | 454 | 37357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四川 | 本科二批 | 508 | 38752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贵州 | 第二批本科 | 503 | 26355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云南 | 二本 | 536 | 28001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陕西 | 本科二批 | 456 | 24900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甘肃 | 本科二批K段 | 448 | 18140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青海 | 本科二段 | 413 | 4641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宁夏 | 第二批本科 | 466 | 5353 |
由上表可知,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2年在江西本省文科本科二批最低投档分数线为497分,最低位次为33618名。这也就意味着2023年江西省的高考生,只要成绩超过了江西省文科本科二批25分,排名全省33618名以上,就有极大的可能被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给录取。
2、理科
学校 | 省份 | 招生批次 | 2022年最低分 | 2022年位次 |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山西 | 第二批本科C类 | 404 | -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黑龙江 | 本科二批A段 | 362 | 63546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安徽 | 本科二批 | 446 | 150629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江西 | 第二批本科 | 458 | 107700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河南 | 本科二批 | 460 | 208851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广西 | 本科二批 | 381 | 111972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四川 | 本科二批 | 449 | 159565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贵州 | 第二批本科 | 395 | 97053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云南 | 二本 | 444 | 87348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陕西 | 本科二批 | 400 | 95433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甘肃 | 本科二批K段 | 372 | 70424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青海 | 本科二段 | 333 | 16957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宁夏 | 第二批本科 | 387 | 18475 |
由上表可知,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2年在江西本省理科本科二批最低投档分数线为458分,最低位次为107700名。这也就意味着2023年江西省的理科高考生,只要成绩超过了江西省理科本科二批18分,排名全省107700名以上,就有极大的可能被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给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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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2年在新高考省份的录取分数线及位次排名情况
特别说明:新高考按照“院校专业组”或者“专业(类)+学校”的模式进行招生,下文中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的最低分,均取自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分数线最低的一个专业,不考虑选科。
1、新高考“3+3”招生模式的省份
学校 | 省份 | 招生批次 | 2022年最低分 | 2022年位次 |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1组 | 天津 | 本科批B段 | 494 | 36159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3组 | 天津 | 本科批B段 | 496 | 35756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组 | 天津 | 本科批B段 | 497 | 35555 |
江师科技(01) | 上海 | 本科批 | 403 | 35974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浙江 | 一段 | 533 | 127354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山东 | 一段 | 467 | 228338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03) | 海南 | 本科批 | 526 | 25904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02) | 海南 | 本科批 | 529 | 25136 |
2、新高考“3+1+2”招生模式的省份
首选历史
学校 | 省份 | 招生批次 | 2022年最低分 | 2022年位次 |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河北 | 本科批 | 478 | 46118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辽宁 | 本科批 | 470 | 19324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01组 | 江苏 | 本科批 | 479 | 51068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999组 | 福建 | 本科批 | 498 | 19527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第01组 | 湖北 | 本科批 | 475 | 31736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第1组 | 湖南 | 本科批 | 479 | 39001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组 | 广东 | 本科批 | 494 | 45866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重庆 | 本科批 | 475 | 19757 |
首选物理
学校 | 省份 | 招生批次 | 2022年最低分 | 2022年位次 |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河北 | 本科批 | 458 | 142250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辽宁 | 本科批 | 434 | 75709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02组 | 江苏 | 本科批 | 451 | 150235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999组 | 福建 | 本科批 | 469 | 70179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第02组 | 湖北 | 本科批 | 450 | 98248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第2组 | 湖南 | 本科批 | 447 | 127578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组 | 广东 | 本科批 | 493 | 153764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重庆 | 本科批 | 457 | 64261 |
2023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三条学院本科的录取批次在江西省为本科院校第二批,在其它省(市、自治区)的录取批次由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确定。调档比例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在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按照高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普通文理科录取原则: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时按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预录取排序时,出现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则采取文史类、理工类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定名次,作为录取的先后顺序。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文科综合。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即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理科综合。实行梯度志愿的批次,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从第二志愿考生中录取,依次类推。生源不足情况下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招生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专业选考科目的具体要求以各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在符合生源所在地录取政策的基础上执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取得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统考(联考)专业合格证或达到该省(市、自治区)规定的专业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录取批次对应类别艺术类本科的最低控制线。艺术类以综合成绩投档的进档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政策录取;不以综合成绩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底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参照我院普通文理科考生录取时的单科顺序排定名次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招生认可生源所在省份体育专业统考成绩,政审、体检及专业统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体育类以综合成绩投档的进档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政策录取;不以综合成绩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底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参照我院普通文理科考生录取时的单科顺序排定名次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学院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遵照相关省份投档规则,专业录取按考生进档的先后批次,分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投档。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学院对各省(市、自治区)的优惠加分政策在提档和专业录取时予以认可,原则上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第十九条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对报考英语、翻译等外语类专业考生,原则上要求其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150分制)。各专业无任何加试要求。
第二十条招生录取时各专业男女比例无限制。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否则,学院有权调剂到其它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